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的程序和要求,根据我县部分事业单位人员需求情况,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3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计划为53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河南省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应符合各岗位要求(例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9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是指1986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学历;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202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2021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6.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8日上午9:00—3月20日17:00前登陆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提交报名材料后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GIF、PN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
202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名时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名期间技术咨询电话:4001791796
咨询时间:9:00—12:00,14:00—17:00
2.资格初审
2021年3月18日上午9:00—3月21日17:00,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填报信息1日内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信息表》,考生须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一份,面试资格确认期间要提供该材料以验证考生报名情况。《报名信息表》打印截止时间2021年3月22日19:00。
3.网上缴费
资格审查通过后至2021年3月22日18:00前登陆原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每人3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考生须在2021年4月6日9:00— 4月8日17:00期间登陆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按照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 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笔试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笔试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未按规定出示所需证件的,取消相应资格。
(二)注意事项
1.各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以上。达不到比例的,经尉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2021年3月23日在尉氏网公布拟调剂的招聘岗位、招聘岗位的递减和取消情况,不再另行通知考生。
2.因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而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在2021年3月24日9:00— 12:00重新报考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不重新选报者,视为自动放弃,退还所缴的考务费。
3.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不齐的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保持一致。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通过资格审查后,于2021年3月29日9:00-17:00到县人社局规划调配股办理减免费用的手续。电话:0371-27995660。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报名信息表》一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四)本次招聘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无论何时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但进行了网上报名的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在考试中作弊的,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作不良记录登记,5年内不准报名参加所有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
四、加分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以及在我县从事“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笔试成绩最高加5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请携带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应的批准文件于2021年3月29日9:00-17:00到县人社局规划调配股提交加分申请,电话:0371-27995660。逾期不再受理。审查通过加分人员名单在尉氏网公布。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行政管理、公文写作等。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加分项(符合加分条件并经审核、公示)
4.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环节。
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在尉氏网公布。
(二)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达不到1:2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果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在尉氏网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面试工作由尉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报尉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尉氏网公布。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工作由尉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尉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根据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核开始后,不再进行递补。
考生参加体检、考核均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尉氏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尉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根据各用人单位的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到用人单位后,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八、计入诚信档案的情况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2.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
3.违背考试纪律要求的;
4.考察合格后无故放弃的。
九、纪律与监督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接受社会及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笔试成绩和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尉氏网查询或公布。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及时查看与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公告、公示、通知等。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由尉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371—27995660
尉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