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科教学计划,为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安排好2018级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保险学六个专业1170名学生(含民生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的毕业实习,特对2018级学生的毕业实习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实习工作领导组
组 长:田歧立 宋丙涛
副组长:郑展鹏 李世平
成 员:吴郁秋 李保民 杨凤娟 徐全红 刘飞 何绍慰 田柯 陈少克 安立平 赵慧 申永防 郭晓平 邹双
二、实习时间
2018级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保险学六个专业毕业实习时间从2021年10月15日起开始至12月10日结束,为期8周。12月11日—15日上交实习材料。
三、实习内容
1、经济学专业学生应着重熟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以及党和国家的经济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经济运作的规程和操作方法,对某些经济活动进行调查、分析和实际操作,培养和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2、经济统计学专业学生应着重熟练运用统计软件、应用统计学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初步能力,在各级政府管理部门以及各行业、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统计调查与分析、数据管理与咨询、数量建模与预测等方面的开发、应用和实际管理工作中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3、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应着重熟悉国际贸易规则、惯例及中国对外贸易的政策法规,了解国际贸易的流程和操作方法,对某些涉外经贸活动进行调查、分析和实际操作,培养和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4、财政学专业学生应着重熟悉国家有关财政、税务的方针政策和法律制度,了解财政税收活动运作的规程和操作方法,对某些财政活动进行调查、分析和实际操作,培养和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
5、金融学专业学生应着重熟悉金融市场的运行机制以及党和国家的金融政策与法规,了解金融活动运作的规程和操作方法,对某些金融活动进行调查、分析和实际操作,培养和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6、保险学专业学生应着重熟悉掌握现代保险处理相关业务的实际技能,熟悉有关保险业发展的方针、政策,了解行业发展动态和趋势,掌握基本文献检索和资料处理方法,培养和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四、实习要求
1、实习地点的确定。出于疫情防控的考虑,原则上要求毕业生就近实习、分散实习,学院不再组织统一实习。毕业实习期间尽量不返校。学生选择实习单位必须与自己所学专业和实习内容相符或相关。每个学生确定实习单位后,应及时与辅导员和指导教师联系,告知实习地点及联系方法,以便组织指导教师指导。
2、在实习期间,实习生必须接受实习单位的管理和指导,必须遵守当地和实习单位的防疫规定。遵守实习单位作息时间和规章制度。
3、学生生在实习期间要认真填写毕业生实习手册
(1)实习日记要求不少于40天:日记开写时间最迟不能超过2021年10月18号(实习手册中的第一篇日记记录时间,10月15—10月18日之间),结束时间不能晚于2021年12月15日(实习手册中的最后一篇日记记录时间12月10—12月15日之间);
(3)实习结束后填写实习手册、总结表、实习初评表(见附件);
(4)实习初评表由实习单位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不能盖业务章或部门章(人力资源部门章除外)。
3、指导教师要全面负责,担负起管理以及检查指导实习生的责任。包括实习前的准备、实习生的驻点指导、实习后的总结交流、成绩评定、实习生安全等工作。实习领导组应自始至终参加实习的具体领导工作。
五、实习成绩评定
1、每位实习生必须提交:(1)实习手册;(2)实习总结表;(3)初评表(实习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
2、实习结束后,在实习工作领导组统一协调下,由指导老师安排对所指导学生进行实习汇报和评议,并安排填写“小组意见”和“指导教师评语”。
3、指导教师要根据以上三项内容确定总评实习成绩。实习成绩按百分制,成绩评价等级一般分为优秀(90—100分)良好(76—89分)、中等(60—75)、不及格(59分以下)。实习优秀率控制在毕业生总人数的30%以内。
六、实习中应注意的问题
1、要注意安全。
2、不要参与实习单位的内部矛盾。
3、不要参与实习活动无关的其他活动。
七、实习动员安排
实习动员大会采用线下进行,实习工作安排和实习学生及指导老师名单由教务办负责通知到指导老师,辅导员负责通知到学生。实习材料(实习手册、实习总结表、初评表)由各班级集中统一领取并组织发放。
附件一:实习手册.doc
伟德国际1946专业实习情况初评表.doc
伟德betvlctor1946学生实习总结表.doc
伟德betvlctor1946
2021年10月10日